陳晨,女,來安縣人民檢察院二級檢察官。從檢十年來,她堅持奮戰在辦案一線,始終踐行著一位人民檢察官的莊嚴承諾和神圣職責,以檢察初心守護公平正義,用實際行動詮釋責任擔當,先后獲安徽省第十五屆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安徽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在案件辦理中,陳晨始終貫徹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理念,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只要交辦的案件,無論大小,她總是一頭扎進案卷里,仔細分析、梳理,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
對涉及民間矛盾糾紛所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陳晨堅持做到小案不小辦,通過檢察手段化解基層矛盾。在辦理程某某故意傷害一案時,該案的當事人雖是親兄弟,但二人有多年的矛盾。考慮實際情況,陳晨將公開聽證會開到當事人家門口,組織二人的親屬、居住地的負責人、人民監督員等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最終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之下二人達成和解,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法治是培育營商環境的重要土壤。作為檢察官,陳晨堅持能動履職,以高質量檢察服務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參與辦理J能源企業物控專員胡某某、孫某某等8人職務侵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時,陳晨堅持主動“走出去”,為企業排憂解難。她通過民營企業工作站,開通綠色通道,便于企業家向檢察機關尋求法律幫助。針對被侵占的物品數量和價值認定問題,她積極發揮檢察機關訴前主導作用,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準確認定辦案數額,同時最大程度促使被告人退贓退賠,幫助J公司挽回了全部損失。案件辦理后,經梳理檢視J公司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陳晨向J公司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公司積極整改,進一步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體系,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針對安全生產領域案件,陳晨堅持高標準辦案,強化追贓挽損,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筑牢安全生產“生命線”。她在辦理陳某、陳某某危險物品肇事一案時,對涉案全部受害人獲賠直接損失400余萬元,對火災造成的土壤、大氣等生態損害間接損失追償生態修復費用近70萬元。在辦案中,陳晨發現該案件也暴露出行業治理的薄弱點。于是,結合縣域安全生產行業治理實際,陳晨制發檢察建議,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和應急能力建設專題培訓班,全力保障安全生產。該案被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選定為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案件省級觀摩庭。觀摩活動,庭審中她作為公訴人結合案件事實進行了一場深刻的法庭教育,充分展示了新時代檢察官的職業風采,讓安全生產理念植入一線,切實筑牢企業安全生產“防火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