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劉緒凱 全媒體記者鄭成雪)一張桌子、幾張板凳,搭建起一個臨時法庭,雖然簡陋卻不失威嚴。近日,天長法院銅城法庭將庭審“搬”到該市大通鎮壩田社區周某家中,就地審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2021年10月28日,周某因頭部跌傷,前往醫院接受治療。在辦理出院時,誤將其依照普通住院類型報銷結算,該市醫保中心為其支付醫療費用66.78萬元。后醫保中心經審計發現周某屬意外傷害,其報銷類別不符合醫保規定,應當按照意外傷害報銷住院費用,實際應報銷6萬元,遂向周某發出追回醫保基金60.78萬元的通知。周某僅退還1萬元,余款一直未返還。醫保中心催要無果,將周某訴至法院。
銅城法庭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發現周某因患病行動不便,長期在家臥床休養,為最大限度提供訴訟便利,經與原、被告溝通,決定前往周某家中開庭。經過近1小時的調解,周某對原告的訴求并無異議,醫保中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則表示將轉達調解意見后給予答復。
近年來,銅城法庭積極傳承轄區紅色基因,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堅持司法為民,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到法庭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創新打造“夜市送法”“板凳法庭”“無訟e站”等品牌,全力將為民辦實事理念落到實處,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