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任命:
趙光華為市民政局局長;
姜維安為市司法局局長;
吳軍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周巧玲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高松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趙光華的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時刻的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金同碧的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蔣玲的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丁勇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趙光華為市民政局局長;
姜維安為市司法局局長;
吳軍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周巧玲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高松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趙光華的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時刻的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金同碧的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蔣玲的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
丁勇的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