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天長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生態強市之路,強化對林長及相關部門履行林長制工作職責的法律監督,創新綜合執法協調機制,形成保護發展林業資源的強大合力。
今年年初,天長市林長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天長市“林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協作機制的實施辦法》,標志著該市建立了“林長+公安局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的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各有關單位在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濕系統治理方面的主動性和協同作用,實現涉林行政執法、刑案偵查、檢察監督、司法判決的無縫銜接,增強涉林行政執法、刑案偵查的剛性,推動形成行政履職、公安偵查、檢察監督與法院判決同向發力依法保護森林生態新格局。
天長市對亂砍濫伐、毀林種果蔬、非法占用林地建設養殖場等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推進生態環境修復,構筑林業生態司法屏障。截至目前,該市查處涉林行政案件21起,刑事案件4起,檢察院提起公訴1起,處罰金額21.48萬元,回收林地并恢復林業生產條件5.74畝,有力震懾了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李懷義 胡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