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就繳費標準、時間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據悉,根據安徽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2024年,安徽省繼續執行國家規定的城鄉居民醫保最低繳費標準。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分別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較上年分別增加30元和20元,這是自2016年以來個人繳費新增標準首次低于財政補助標準。在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增長、醫療消費水平持續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籌資標準是鞏固提升居民醫保待遇水平和確保制度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
同時,為減輕困難群眾個人繳費負擔,繼續落實好醫療救助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其中,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分別按80~90%、70~80%、50%定額資助,其余費用由個人按規定繳納。通過分類精準資助和幫扶,確保低收入人口全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按年集中參保繳費、享受待遇,在2024年9~12月份集中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保障周期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鑒于醫保繳費已穩定實現“線上辦”“掌上辦”,對于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繳費的春節返鄉外出務工人員,從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
按照要求,穩步推進實施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調整完善基本醫保待遇政策,保持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穩定在70%左右。此外,擴大門診保障范圍,將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相關醫療費用納入普通門診保障,逐步擴大門診慢特病病種數量。將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標準,由原來的800~1200元,統一提高至順產1600元、剖宮產2400元,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負擔。(記者 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