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王太新 通訊員鮑育鳳)長期空置的房子,要不要交物業費?產權人與物業各有各的說法。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法官公開審理這樣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最終以“交一半”的調解結果成功化解矛盾。
2022年年底,安徽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明光市交通路社區簽訂合同,對濱河東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管理,并約定收費標準。胡某某為該小區業主,有三套房屋,其中兩套一直空置。因不滿空置房屋收費標準,胡某某自物業公司入駐以來一直拒絕繳納物業費。
今年1月,物業公司將胡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補繳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物業費以及違約金。收案后,鑒于明光市此類糾紛多發頻發,明光法院將法庭搬到該小區樓下,開展巡回審判。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對雙方進行調解。最終,原告同意減半收取,被告當庭表示同意收費方案,案件當庭調解結案。
庭審結束后,有多戶業主就物業服務問題向法官問詢,法官進行現場答疑,引導大家通過合理合法途徑維權,及時履行繳費義務。后據了解,庭審后,物業公司積極提升服務,不少業主主動繳納物業費。
據了解,2023年以來,明光法院選取典型案例,到小區開展物業糾紛上門調解、巡回審理12次,2023年與2022年相比物業糾紛案件同比下降46.12%。
明光法院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發揮巡回審判的“橋梁作用”,以“庭審+普法”的形式,注重發揮好府院聯動作用,將道理送進社區、送到群眾心中,從源頭預防物業糾紛的發生,共同營造和諧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