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滁州市鏡園(廉政文化公園)北入口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
安徽省瑯琊山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核定鏡園(廉政文化公園)北入口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正式收費標準的申請》(瑯旅字〔2022〕7號)收悉。
鑒于滁州市鏡園(廉政文化公園)北入口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試行期已滿,根據原安徽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皖價服〔2016〕10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滁州市鏡園(廉政文化公園)北入口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繼續按現行標準執行,具體如下: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一)機動車臨時停放20分鐘以內(含20分鐘),免收停車費。
停放2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含2小時):小型車3元/輛.次,中型車5元/輛.次,大型車10元/輛.次;
停放2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含4小時):小型車5元/輛.次,中型車10元/輛次,大型車15元/輛.次;
停放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含8小時):小型車8元/輛.次,中型車15元/輛.次,大型車20元/輛.次;
停放8小時以上-24小時(含24小時):小型車10元/輛.次,中型車20元/輛次,大型車25元/輛.次。
連續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以上標準重新計費。對新能源汽車停放,按上述同車型收費標準優惠1元/輛.次。
(二)機動車長期停放費用,由你公司按照不高于上述收費標準的原則,與消費者協商確定。
(三)停放車型以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車型為準。
(四)對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實施作業的供水、供電、供氣、市政工程等搶修車輛以及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應急搶險車、軍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你公司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及時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公示牌的相關內容,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本批復自2022年4月30日起執行,執行期3年。期滿前2個月,重新申報核定收費標準。執行期間,如國家、省、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