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法律援助工作者,他用十數年的堅守與專業,為無數弱勢群體點亮了希望的燈。他叫樓墨亭,是來安縣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也是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他的名字,與一樁樁令人動容的案例、一項項創新舉措緊密相連,成為當地群眾心中的“法治守護者”。
2017年5月,一名流浪乞討的女子,在來安縣被醉駕司機陳某撞成重傷,陷入深度昏迷。因身份不明、親屬難尋,流浪女子治療費用告罄,生命危在旦夕,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樓墨亭臨危受命,成為該案的法律援助律師。他奔走于民政、檢察院和交警部門之間,發現救助站因不具備法人資格,無法作為訴訟主體。經過反復研究法律條文,他提出以來安縣民政局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這一突破性思路,為案件打開關鍵缺口。2017年9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勝訴,肇事者被判刑并賠償醫療費。然而,保險公司以“主體不適格”為由上訴,樓墨亭再次迎難而上。他指出,保險公司援引的最高法意見僅適用于無名氏死亡案件,與本案情況不符。二審法庭上,他據理力爭,最終法院駁回上訴,維護了無名氏的權益。
案件并未就此終結。2019年,肇事者停止支付費用,醫院墊付壓力劇增。樓墨亭重新梳理案件,提出優先主張交強險賠償,并建議來安縣民政局后續追償。面對法院系統因“無名氏”身份無法立案的困境,他在多部門間奔走溝通,歷時一年終獲立案。2020年3月,法院判決兩被告賠償11.8萬元,無名氏的醫療費終獲保障。這起滁州市首例流浪人員維權案,被收錄中國法網典型案例庫,成為法律援助的里程碑。
“法律援助不僅是技術活,更是良心活。”樓墨亭深知,要讓更多弱勢群體“求助有門”,必須打破傳統服務模式的局限。他牽頭創建“亭好安心援”法律援助品牌,將服務延伸至基層每一個角落。
他立足“廣”字,將援助范圍從勞動爭議、家暴維權拓展至退役軍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群體;著力“簡”字,推行“只跑一次”“預約上門”服務,為行動不便者提供便利;聚焦“實”字,將宣傳片與鄉村電影結合,在來安縣143個村播放158場,覆蓋3萬余人次。
“亭好安心援”法律援助品牌的背后,是樓墨亭對細節的極致追求。他簡化申請流程,取消經濟證明要求,與民政、婦聯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實現“當日申請、當日指派”。近年來,樓墨亭共為3600余名城鄉困難群體及特殊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經濟損失6000余萬元,接待法律咨詢萬余人次,組織參與各類法治宣傳活動百余場,參與接待化解農民工討薪等類信訪糾紛千余人次,為群眾上門援助200余次。
樓墨亭的付出贏得了廣泛認可,來安縣法律援助中心獲評“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他個人被司法部表彰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只要群眾有需要,我的腳步就不會停下。”如今,樓墨亭依然奔波在法律援助一線,在他看來,法律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有溫度的力量。在這條守護公平正義的路上,他用專業與溫情,書寫著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使命與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