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城管在管理小攤小販時既具力度又有溫度?8月26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我省將加強精細化管理,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同時加大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配套設施的投入。
為加強和規范城市早夜市攤點場所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市場安全管理,促進經濟繁榮,激發城市活力,增進城市文明,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品質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費需求,省住建廳去年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早夜市攤點場所管理的通知》,從優化配套服務、強化安全監管、加大污染管控、完善長效機制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貫徹落實要求。
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閉會期間,省人大代表王奎珍提出“關于讓城管在管理小攤小販時既具力度又有溫度的建議”。省住建廳隨后給予回應,將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依法規范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引導流動攤販在指定區域、規定時段從事經營活動,依法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加強精細化管理,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早夜市攤點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妨礙交通,不污染環境,不噪音擾民。
按照要求,我省將加大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配套設施的投入,配備消防安全、環衛作業、垃圾污水收集處理、燈光照明、交通安全標牌標識指引、公共廁所、非機動車停放等設施,實行常態管理和衛生保潔,促進早夜市攤點場所規范有序。對涉及流動攤販違法違規行為等方面的投訴舉報,監管部門要及時受理處置,加大維權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文明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