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全市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
大整治行動的通告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臨街店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1月19日,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獨樹鎮英才學校宿舍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3人死亡。一周之內,連續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教訓極為深刻。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辦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決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一)“九小場所”。包括小型學校幼兒園、小型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等場所。
(二)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包括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
(三)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制中小學、養老院、旅游場所、兒童福利院等場所。
二、整治重點內容
(一)單位消防管理不落實。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不明晰、消防安全管理團隊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員工不掌握“一懂三會”,未組織新入職人員崗前消防培訓。滅火演練針對性不強,疏散現場無人組織。具有承包、租賃或委托關系的場所在合同中未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消防設施、器材設置、維護保養責任以及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統一管理。
(二)違規生產經營。
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春節長假及營業期間違規施工改造的,建設、改造、拆除施工期間未嚴格落實火災防范措施;人員密集場所違規使用氨制冷設備的。
(三)防火分隔不到位。
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之間未嚴格防火分隔,防火分區安全出口不足的;冷庫尤其是地下冷庫與其他建筑之間未嚴格防火分隔的;下店上宅住宿人員3人以上的未嚴格防火分隔的。
(四)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
人員密集或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的場所違規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的;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未按照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備消防器材,并在場所主入口和作業現場顯著位置張貼公告的;動火作業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未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的;動火結束后,未繼續監護半小時,確保安全的;隨意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擅自增加用電設備的;場所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場所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其充電的。
(五)建筑消防設施損壞停用。
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的;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
(六)安全疏散條件不足。
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寬度不夠的。
(七)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
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的;人員密集場所戶外廣告牌審批時未依法依規核對是否影響建筑物公共安全的。
(八)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材料。
人員密集場所室內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違規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質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綠植裝飾裝修的;違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建筑。
三、整治要求
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要召開一次形勢分析會,對照整治重點開展一次自查自改,組織一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一次電氣燃氣檢查、一次全員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以上活動均應記錄、存檔、備查。凡發現存在違反本通告要求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將嚴格依法查處,并視情況將消防安全失信行為錄入信用管理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特此通告
滁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滁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