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增殖養護漁業資源,促進明光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實施〈漁業法〉辦法》及《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南漪湖等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的通告》(皖農漁函〔2023〕35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轄區內水域2024年禁漁期通告如下:
一、禁漁時間及范圍
(一)明光市轄區內女山湖、七里湖、花園湖水域:4月10日-7月9日。
(二)淮河明光段:3月1日-6月30日。
(三)明光市池河翹嘴鲌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全年禁捕。
二、禁漁要求
禁漁期間禁止在禁漁區從事捕撈作業(含垂釣),禁止銷售、收購、經營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要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三、管理辦法
禁漁期間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聯合相關部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嚴厲查處違法捕撈和銷售行為,維護禁漁秩序。對違反禁漁規定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安徽省實施<漁業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禁漁期間舉報電話:0550-2601110
明光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