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建立健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誠信記錄;明確了應當終止辦學的具體情形,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管理從政策體系上建立了全鏈條監管機制……12月19日,記者獲悉,省人社廳日前印發《關于印發<安徽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管理辦法>的通知》。
明確告知承諾。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等環節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對市場主體進行“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同時制作了舉辦者申請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時所需要的材料模板,可操作性較強,便于基層操作。對于舉辦者不愿承諾、無法承諾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辦理的,按照一般程序申請設立。
明確標準條件。以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制定了《安徽省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標準》,為設立申請和實地核驗提供了清晰規范的依據和遵循。同時對學校的制度建設、辦學活動、教材管理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尤其是規定了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當建立教師培訓和能力提升制度,進一步提高了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規范管理的標準和水平。
明確監督管理。規定了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檢查,明確建立健全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誠信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納入誠信記錄。同時,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情況進一步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不予延續辦學許可、取消有關職業(工種)、責令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等。
明確退出機制。規定了建立健全年審工作制度,加強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常態化管理。同時明確了應當終止辦學的具體情形,對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管理從政策體系上建立了全鏈條監管機制。(記者 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