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省教育廳發布公告,公開《安徽省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全文,并征詢社會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月4日至2月3日,公眾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
9個部分、27條規范學校行為
據悉,2009年,安徽省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指導意見》,印發《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試行)》,為安徽省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提供了基本依據。15年過去,原辦學行為規范亟待更新。
《征求意見稿》由安徽省教育廳牽頭起草,起草人員對安徽已出臺的重大政策文件進行了梳理,學習借鑒了江蘇、廣東、江西等地近年來出臺的有關規范辦學行為的政策文件,并對安徽省規范辦學行為形勢和存在的問題開展調研分析。初稿又書面征求了16個市和廳內相關處室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目前公開的《征求意見稿》由9個部分、27小條組成,對學校招生行為、辦校(園)辦班行為、教學(保教)行為、收費行為等進行了規范。
《征求意見稿》提出,學校要確保學生課間活動時間,不得對學生課間出教室等設置不必要約束;要確保作業總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要不斷提升學校課后服務水平,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要加強中小學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禁止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學校不得統一組織購買;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后服務,更不能作為課后服務中的收費項目;嚴禁不符合規定、條件人員進入學校提供課后服務,不得強制學生參加課后服務等。
幼兒園不得舉辦各類特色班
對于幼兒園亂開設興趣班、部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未能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一些普通高中違規舉辦復讀班、實驗班等安徽省基礎教育階段不同程度存在的突出問題,《征求意見稿》均進行了明確要求,為進一步提升基礎教育階段學校規范化管理水平提供相應政策依據。
《征求意見稿》提出,幼兒園不得舉辦包括蒙氏、外語、奧數、珠心算等任何形式的違背幼兒身心成長規律的特色班、興趣班、實驗班;中小學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落實課程標準,不得隨意增減、占用課時;普通高中要按規定舉辦實驗班、試點班;公辦普通高中嚴禁在校內設置民辦校或民辦班,嚴禁舉辦復讀班,嚴禁招收復讀班插班生等。
相較《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試行)》,《征求意見稿》更注重強化學校主體責任,針對中小學校、幼兒園職能進行明確政策邊界,特別對一些關鍵性問題,進一步提出了限定性的要求。針對家委會違規代收費、過多社會事務進校園等情況,《征求意見稿》明確,嚴格規范家委會行為,嚴禁以家委會名義違規收取各項費用;規定學校組織的進校園活動必須在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進校園事項清單內遴選,且每學期開展進校園活動數量原則上不超過4項。凡未進入清單的,一律禁止進入校園,確保中小學校、幼兒園對政策理解無異議,切實增強實際操作指導性。
公告明確,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月4日至2月3日,公眾可以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記者 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