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宣傳部,各市發展改革委、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 有關出版、發行單位: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及原省物價局、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重新核定中小學教材印張價格的通知》(皖價費〔2018〕72號)規定,在保持印張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現將核算的2023年秋季全省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請嚴格執行。
有關出版、發行單位要嚴格落實教材用紙標準,保證印刷裝訂質量,做好教材價格公布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級發展改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教材價格和技術標準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要提請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聞出版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