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疫情防控期間電商價格行為的提示函
各電商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疫情防控期間電商平臺銷售米面肉蛋菜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提示如下:
一、加強價格自律。相關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以及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皖市監價〔2022〕3號)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自覺承擔社會責任,落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經營。
二、規范明碼標價行為。平臺內經營者銷售商品,要自覺做好明碼標價工作,應當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等有關情況;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以套餐形式銷售的,既要標明銷售總價,也要標明套餐內商品品種、數量、重量等具體明細信息,若價格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提前告知或公示。
三、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合理確定配送、打包費用標準。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要在合理確定成本的基礎上制定配送、打包等費用價格,并標明服務項目、價格及計價單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配送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價格行為。
四、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管理。平臺企業要加強對平臺的管理,對平臺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要嚴格審查監控,杜絕平臺內經營者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出現,保證消費者明白消費。
平臺企業、平臺內經營者要自覺接受監督,如涉嫌價格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處理。
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