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合肥1月6日電(劉穎)今日上午,人民網安徽頻道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1月1日起,安徽省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76分錢,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每千瓦時降低4.28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據悉,安徽省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綜合利用發電機組,下同)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76分錢(含稅,下同)。未執行標桿上網電價的燃煤機組上網電價同步調整。此次調整后,安徽省燃煤機組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693元。
同時,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外,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每千瓦時提高0.4分錢。安徽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每千瓦時降低4.28分錢。居民生活、大工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安徽省電力公司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結算的上網電價標準,按安徽省燃煤機組含脫硫、脫硝、除塵電價的標桿上網電價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