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關于G4012溧寧高速公路郎溪北互通設站收費的請示》(皖交路〔2025〕25號)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G4012溧寧高速公路郎溪北互通設站收費,由安徽省溧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經營管理,站名為“郎溪北收費站”(位于K31+300m處)。
二、郎溪北收費站自開通之日起收費,經營期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揚州至績溪高速公路溧陽至廣德安徽段收費經營期限的批復》(皖政秘〔2021〕197號)執行,暫定至2026年9月29日止。收費標準、免費范圍等由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收費站的顯著位置設置載有收費站名稱、審批機關、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起止年限和監督電話等內容的公告牌。要堅持文明執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和社會監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