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滁州市加快推進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滁州市加快推進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彰顯徽風皖韻的宜居宜業和美鄉村部署,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廳推進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思維,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全面推進我市城鄉供水一體化、區域供水規模化建設與改造,實現縣級供水統一管理,確保農村供水工程安全、穩定、長效運行,確保農村群眾飲水安全,不斷提升農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城鄉融合,整體規劃。以縣域為整體,統籌考慮縣域水源、水廠、供水管網和加壓泵站等供水設施總體布局。以城鄉一體供水、區域規模供水為主,最大限度擴大規模化供水范圍、減少分散供水,構建從源頭到龍頭的全鏈條全過程農村供水保障體系。
完善機制,兩手發力。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用足用好財政資金、專項債券、建設用地、生產用電、水資源費、稅收優惠等政策,完善水價形成和水費收繳機制。
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結合遠期供水需求,供水規模一次規劃到位,根據實際用水需要,分步建設工程,優先實施骨干性供水工程。整合利用已建供水設施,發揮現有工程效益。加強與鄉村振興、和美鄉村建設、引調水工程、現代水網建設等銜接,有序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
縣域統管,專業運行。以縣(市、區)為單位,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供水,對暫未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的,先行推進縣域農村供水統一管理,實現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整合現有應急保障資源,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平急兩用供水應急保障體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和區域供水規模化工程,完成現有小水廠兼并整合,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9%以上,城鄉供水一體化、規模化工程覆蓋農村人口比例達到99%以上,基本實現縣級供水統一管理和農村24小時穩定供水。到2027年底,農村供水工程體系、良性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風險能力明顯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謀劃“十五五”農村供水保障規劃
全面分析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基礎和需求,抓緊研究“十五五”農村供水保障規劃,根據河湖水系特點和水利基礎設施現狀、布局,結合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經濟發展等因素,對標鞏固脫貧成果、推動鄉村振興的重要標志要求,全面摸清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條件、建設短板和管理弱項,精準分析農村地區用水需求和趨勢變化,研判發展方向充分利用已有農村供水規劃成果,以縣域為單元,科學規劃建設水源、水廠、管網工程,合理確定“十五五”目標任務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今后3-5年發展目標,按照基本實現農村供水現代化的總體安排,展望到2035年發展方向。
(二)大力完善農村供水工程體系
根據各縣市區編制的2023-2025年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實施方案,堅持規模化發展,按照“建大、并中、減小”原則,依托大水源、建設大水廠、接入大管網,兼并整合小水廠,優化縣域供水工程布局,盡可能輻射分散用水戶,壓縮分散用水戶規模,充分發揮集中供水的規模優勢和管理優勢,解決農村地區水壓不足、停水頻繁等問題,提高用水戶供水保證率。加快實施定遠縣江巷水廠、明光市沁民水廠、天長市釜山水廠、南譙區珠龍水廠等供水骨干工程,水廠輸配水管網互聯互通工程及老舊供水管網的更新改造。到2025年底,農村供水區域水廠及配水干管等主要建設內容基本完成,進一步夯實縣域城鄉供水工程體系。全市農村規模化水廠由現在的55處整合為42處,實現規模化供水全覆蓋。
(三)深入實施水質提升專項行動
一是強化水源保護。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加強對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完成實際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以下簡稱“千噸萬人”)農村水源地的保護區劃定,督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牌設立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在保護區邊界、人群活動密集處和易見處,合理設置界標、警示牌或宣傳牌。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已建成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拆除。
二是注重凈化消毒。指導督促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齊凈化消毒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做到“應配盡配”,規范凈化消毒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強化安全生產,確保正常運行。對分散工程要安裝一體化凈水設備等凈化消毒處理措施,提升水質保障水平。
三是加強水質檢測監測。城鄉供水一體化、規模化工程要通過配套水質檢測設備、建立水質化驗室或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全面開展水質自檢。市縣兩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托區域水質檢測中心等機構,加強對集中和分散農村供水工程的水質巡檢;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水質抽檢并加強監管。鼓勵開展水質在線檢測監測。
(四)健全工程長效運行管護機制
一是系統謀劃推進。聚焦高質量發展目標,按照城鄉供水一體化、集中供水規模化、工程管護專業化要求,以縣域為單元,區分地區差異,統籌考慮各地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抓緊補齊農村飲水安全短板,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一步,率先形成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格局,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由點帶面,全面推動農村供水工作質效提升。
二是積極推進縣域統管。按照“先建機制、后建工程”要求,因地制宜推行城鄉供水或農村供水統一管理,實現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社會化服務,提高農村供水運營管理水平。以縣為單位,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供水,對暫未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的,先行推進縣域農村供水統一管理。到2025年底前,定遠縣、鳳陽縣、全椒縣、天長市、明光市基本實現城鄉供水統一管理,來安縣、南譙區、瑯琊區基本實現農村供水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推進農村供水排水一體化。
三是完善水價及收費機制。縣級水利、價格部門按照水價制定程序,遵循“覆蓋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以縣、區域或單個工程為單位合理確定水價,充分考慮農村群眾收入水平差距,完善農村供水水價形成和水費收繳機制,具備條件的供水工程水價應納入政府定價目錄清單管理,原則上水費收入用于工程運行維護。進一步強化水費計收,指導供水單位主動公開水價、不定期公布水費收支情況等。推進農村用水計量收費,實現應收盡收。
四是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按照“設施良好、管理規范、供水達標、水價合理、運行可靠”要求,加快推進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標準化管理,提升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穩定、長效運行。2025年底,農村供水工程實現標準化管理,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組建縣級專業運維隊伍,負責農村供水設備日常巡查、藥劑配送、管養維護、應急維修、水質檢測等專業運維工作。加強農村供水從業人員知識技能培訓,逐步提升運維隊伍的業務水平。向社會公開供水責任人基本信息、服務電話、水價等。暢通供水舉報電話,建立“限期+回訪+考核”動態清零流程化管理機制。推進縣域供水運行管理系統建設,提高農村供水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
(五)強化應急供水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平急兩用的應急供水保障體系。為解決特殊干旱情況下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問題,要依托縣、鄉鎮和規模化供水工程,制定完善農村供水應急預案,組建應急供水隊伍,開展應急演練;科學布局應急取水點,將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范圍內的小型供水工程作為備用水源;將農村供水應急保障納入地方水旱災害防御和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范圍,依托地方水旱災害防御等物資倉庫,集中儲備應急送水車、凈水車、柴油發電機、水泵機組、便攜式水質檢測設備、管道管件等應急物資,提升應急供水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應急保障運行機制。健全預防應對、應急響應、預案啟動、措施落實、響應終止、復盤善后等應急供水工作機制,發揮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揮作用。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做好水源調度、物資調配、應急搶修、儲水節水等工作。完善信息發布和報送報告制度,加強信息共享,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三是做好應對洪澇干旱災害、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保供水工作。旱災地區要精細調度抗旱水資源,落實應急調水、管網延伸、開辟應急水源、分時供水、拉水送水和節水儲水等措施,解決好人畜飲水問題,確保極端干旱條件下農村群眾飲水安全。洪災地區要加強水源清理、設施清洗、凈化消毒、水質檢測和環境消殺等工作,盡快搶修供水設施,恢復正常供水。搶修期間要設置臨時集中供水點或拉水送水,確保群眾基本生活飲用水需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管理,全面落實首長負責制,加強農村供水保障工作全過程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建立水利、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鄉村振興等部門(單位)聯動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協作,做好政策對接,強化監督檢查,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推動農村供水保障工作各項措施落實落地。
(二)加大資金投入。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管護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多渠道落實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采取金融信貸、吸引社會資本等方式,籌集工程建設資金。統籌利用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補齊必要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短板。
(三)落實支持政策。依法依規開通涉及工程審批的綠色通道,落實國家及省級支持農村供水工程優惠政策。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含村莊規劃),科學選址,積極推進用地審批,優化程序,確保土地供應。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落實農村供水工程用地政策,供電部門負責落實經批準建設的規劃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稅務部門負責落實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地要嚴格按照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推進工程建設。市、縣有關單位要加強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管,開展年度項目建設考核評估,對出現進度緩慢、質量不達標等問題的項目進行約談、掛牌督辦、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