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明光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并建立“承諾容缺”“承諾免查”“即申即辦”三項信用修復模式,最大程度助修企業信用,進一步提升市場經營主體信用合規能力,促進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承諾容缺”。針對因未按時年報被移入的市場主體,經補報年報信息后,申請信用修復時簽署承諾書,承諾在今后按時參加、如實填報年報信息的,無需提交其他材料,即可做出修復決定。
“承諾免查”。針對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被移入的市場主體,申請信用修復時簽署承諾書,承諾確已在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正常經營的,無需提交其他材料,即可取消現場核實環節,先直接做出修復決定,事后再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隨機抽查檢查方式,檢驗市場主體是否踐諾。
“即申即辦”。對被移入或受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的市場主體,申請信用修復時,申請材料無論齊全與否,都應受理信用修復申請;對行政處罰信息進行信用修復的,也應立即辦理,并在相應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做出修復決定,市場主體須在該期限內補齊相關材料。
(岳文靜 李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