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滁州網報道 日前,瑯琊區人民政府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決定自即日起瑯琊區進入森林防火重點期,切實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該區禁火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禁火區域為瑯琊區行政區域內凡屬森林、林地及距離森林、林地邊緣水平距離50米范圍內可能引發森林火災的區域。禁火期間,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禁火區域實施燒荒、焚燒農作物秸稈、焚燒垃圾、吸煙、野炊、燃放煙花爆竹、祭祀用火、投放孔明燈等及其他易引發林地火災的用火行為。
瑯琊區表示,進入禁火區域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和教育,遵守森林防火規定,及時消除火源隱患。在禁火區域從事施工、旅游等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并服從林木、林地經營者和森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監督。林木、林地經營者要切實履行好森林防火管理職責。在沒有監護人有效監護的情況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智障者等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禁止進入禁火區域。
《禁火令》還要求全區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情,可立即撥打監督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