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醫療保障局
滁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制定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政府指導價的通知
滁醫保發〔2022〕22號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市屬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皖醫保秘〔2021〕74號)和《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制定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政府指導價的通知》(皖醫保秘〔2022〕13號)要求,經組織論證、征求意見、集體審議等程序,制定了我市33項醫療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現通知如下:
一、制定的項目價格為全市三級和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基層公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市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的85%作為最高收費標準,各醫療機構可根據情況下浮執行。醫保支付類型按省文件執行。
二、各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公示,接受患者和社會監督;執行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市療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報告。
三、本通知自2022年5月9日起執行。
滁州市醫療保障局
滁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5月6日
長按識別下方二維碼下載查看
滁州市部分醫療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