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2025年4月22日8版1)
“縣委巡察發現,有的鄉鎮存在低保‘應納未納,應退未退’、特困供養人員照護缺失等問題。我們對前期巡察監督發現的普遍性問題進行了梳理歸類,請你局突出問題導向,開展專項治理,確保社會救助兜準底、兜好底。”近日,針對民政領域突出問題,滁州市定遠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縣民政局制發出《巡察建議書》。
定遠縣進一步強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精準運用巡察建議書,規范制發流程,明確巡察建議書適用于普遍性、共性問題,行業、系統、領域典型問題等情形。該縣委巡察辦在起草過程中就建議書的重點內容與巡察組和有關單位進行溝通,確保建議既具有針對性又具備可操作性,提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定后印發。
為防止巡察建議“一發了之”,巡察建議書同步抄送相關分管縣領導、縣紀委監委和縣委組織部,壓緊壓實責任鏈條,同向發力督促落實。該縣委巡察辦建立巡察建議工作臺賬,適時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個別談話等方式,強化巡察建議整改的“再監督”。該縣紀委監委和縣委組織部將巡察建議書的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重點內容,持續跟蹤督辦,對落實建議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截至目前,定遠縣已圍繞“財務管理不規范”“巡察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向有關部門制發巡察建議書3份,以短、平、快的方式推動財政、民政等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施治。 (徐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