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支持盤活存量閑置土地,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242號)要求,在滁州市市本級(瑯琊區、南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區)范圍內向社會公開征集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申報收回收購的存量閑置土地,須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應,納入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存量閑置土地清單,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企業無力或無意愿繼續開發、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優先);
(二)進入司法或破產拍賣、變賣程序的土地(至少流拍兩次);
(三)因低效用地再開發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動工地塊中規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二、確定方式
根據申報情況和工作需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各區政府(園區管委會)結合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存量閑置土地清單,綜合考慮企業意愿、市場需求、地塊條件等因素,確定擬收回收購意向地塊和時序安排,分批納入土地儲備計劃。
對已確定收回收購并納入土地儲備計劃的地塊,由土地儲備機構委托經備案的土地估價機構,對擬收回收購地塊開展土地市場價格評估,相較企業土地成本,就低確定收地基礎價格。市議事機構根據市場形勢、合同履約情況等,集體決策確定基礎價格下調幅度,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一致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確認予以收回收購。
三、申報方式
滁州市市本級(瑯琊區、南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區),凡有收回收購意向并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企業均可自主申報。
各申報企業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填寫《滁州市本級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申報表》(詳見附件),將申報表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報送至郵箱(cb3067800@126.com)。
聯系電話:0550-3078378(市直);0550-3039133(瑯琊);0550-3518010(南譙);0550-2177079(經開);0550-3769016(蘇滁)。
附件:滁州市本級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申報表.xls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