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起,受大范圍靜穩天氣和間歇性冷空氣南下傳輸影響,我省淮河以北及江淮之間預計將出現較長時間中度—重度污染,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于12月8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省級橙色預警,預警范圍為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陽、淮南、六安和滁州共9個地級市。根據安徽省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要求,經市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研究,并報市政府審批同意,決定發布滁州市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于12月8日12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請各地、各部門按照《滁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滁政辦秘〔2024〕30號)要求,切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如下:
一、建議性措施
(一)倡導市民盡量減少能源消耗,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心腦血管、呼吸道疾病患者減少戶外活動,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臨時停止戶外活動;
(三)提高道路機掃率,盡量減少人工清掃;
(四)根據重污染情況和能見度,視情封閉高速公路道口。
二、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納入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管理的污染源應落實Ⅱ級響應減排措施;
(二)建成區內禁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三)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搶險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四)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掃保潔的基礎上,根據空氣相對濕度、氣溫等氣象條件,加密灑水降塵作業;
(五)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墻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作業;
(七)停止渣土運輸作業;
(八)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
(九)停止城區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綠化工程等涉土基礎施工作業,停止堆場、碼頭涉粉細料作業;
(十)加強建成區裸露地塊、工業及碼頭物料堆場等揚塵面源管控。
(十一)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巡查監管力度,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建議性措施包括:視情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