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以及《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皖民兒童字〔2023〕96號)精神,市民政局起草了《關于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通過信件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8日。
來信請寄:滁州市南譙區龍蟠大道75號滁州市民政局,郵編239000。電子郵件請發:czshswk@163.com。請在信封或者電子郵件主題注明“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附件:
關于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以及《省民政廳 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皖民兒童字〔2023〕96號)精神,擬于2024年12月1日起,將全市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700元提高至1800元。將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1400元;其中,對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和碩士研究生,其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1600元。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新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孤兒生活保障金,切實提升孤兒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