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2024年10月10日7版)
“從登記的水稻秧盤育秧播種機機具購置數量來看,實際符合購置機具補貼資金的只有30臺,但從資金發放來看卻多出了20臺……”日前,天長市紀委監委采用“紀巡審”聯動監督模式,對該市農業農村局惠農補貼資金申領發放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時,發現一家農機維修服務有限公司存在退貨機具未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的問題。
此前,部分農戶反映購置的該公司銷售的水稻秧盤育秧播種機機具不實用并進行了退貨,涉及已結算機具20臺、購置補貼資金7.6萬元,2023年該公司全額沖銷銷售發票,補貼資金未按規定退回財政部門。經調查核實后,該市紀委監委督促主管部門追回補貼資金7.6萬元,約談具體業務經辦人及該公司法人,暫停受理該公司生產、銷售的所有農機補貼申請。
“紀檢監察機關借助巡察和審計力量,不僅可以拓寬問題線索來源,還可以發揮協同聯動優勢,不斷增強監督效能。”天長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該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以制發提醒單的方式,督促市農業農村局對全市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發放流程進行全方位自查,從補貼申請受理、機具核驗上門、檔案資料完整、信息公開透明等方面從嚴把關,確保惠民惠農補貼資金落地落實。 (王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