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住建局,瑯琊區、南譙區住建交通局,經開區、中新蘇滁、瑯管委建設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依據
《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建人〔2019〕87號)、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號)、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2〕504號)、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4〕571號)、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滁人社發〔2024〕78號)等。
二、申報范圍
在滁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且符合相應資格條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建設工程系列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含返聘在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須在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申報職稱評審。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材料申報
登錄省人社廳門戶網站→資訊中心“專題專欄”→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職稱申報,具體操作步驟見《關于開展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4〕571號)。
(二)紙質材料審核要求
1.委托評審函1份。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市直單位不需出具。
2.破格申報人員還需報送《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及符合破格申報的業績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
3.誠信承諾書1份。由申報者本人簽字。
4.公示證明1份。用人單位在公示后,出示公示證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1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由人社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提供在滁近半年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印章。
6.身份證復印件1份。
7.學歷(學位)證書并同時提交學籍驗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及相應學時結業證書。
8.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或出版的論文著作原件。
9.業績證明材料。
10.近5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表1份。
11.市住建局完成以上紙質材料審核后,紙質材料退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建局留存相應紙質材料:
(1)破格申報人員,報送《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1份以及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業績原件、復印件各1份;
(2)篇幅較大較長,不便上傳的業績、著作或其他涉密的文件。
需留存紙質材料應封裝在A4規格檔案袋內,檔案袋外張貼《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目錄表》。
四、申報時間
個人網上申報、所在單位審核時間為8月15日至9月3日,紙質材料申報時間為8月15日至9月6日,請報送至滁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科(滁州市瑯琊西路81號建設大廈915)。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五、申報要求
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逐級審核工作責任
制,按照“誰受理、誰負責、誰審核、誰簽字”的要求,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要對照標準條件逐條逐項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各用人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切實負起責任,對申報人員有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審核后要在本單位范圍內充分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1.《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標準條件》(建人〔2019〕87號)
2.《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號)
3.《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函〔2022〕504號)
4.《關于開展2024年度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4〕571號)
5.《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滁人社發〔2024〕78號)
6.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材料目錄表
7.安徽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業績材料申報參考指引
8.建設工程項目規模認定參考標準
9.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
10.單位公示證明
附件:附件.zip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