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舉措》(皖衛人口家庭秘〔2024〕8號)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推進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舉措。
一、加強生育保障。及時足額落實生育保險待遇,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職工醫保報銷。做好參保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分娩并發癥、合并癥住院治療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統籌發揮基本醫保門診慢特病、住院綜合保障功能,做好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特大疾病的救治保障。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按規定和程序將部分臨床必需、技術成熟、安全有效、費用適宜的治療性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牽頭單位:市醫保局)在助產機構開展“孕婦學校” 規范化建設,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推廣預約住院分娩,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推進兒童友好醫院建設。(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二、減輕養育負擔。強化稅收支持生育政策,積極落實二孩、三孩家庭個稅差異化政策,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牽頭單位:市稅務局)2024年1月1日起,實施家庭育兒補貼制度。對夫妻雙方依法生育并戶口登記在我市的第二個子女,給予2000元的一次性補助,第三個子女,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對生育二孩、三孩未滿18周歲的家庭購買自住房的,縣(市、區)可給予政策支持;我市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但不高于我市最高貸款額度。(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在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方面,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納入優先配租范圍,或可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三、完善托育服務。增加托育服務供給,大力發展普惠托育,落實托育服務設施建設要求,積極推進托幼一體化,支持用人單位開展托育服務,確保實現“十四五”托位建設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體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總工會)開展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評估,落實好財政補助政策。市財政安排資金對被評為“滁州市示范性托育服務機構”的給予3—5萬元的獎補;對被評為“安徽省示范性托育服務機構”的,再給予3—5萬元的獎補。各縣(市、區)對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含托幼一體化幼兒園普惠托班),按照不低于100元/生/月標準給予運營補貼。(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體局)各地可以現金或消費券的方式,對入托家庭給予適當補助。(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降低教育成本。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適度增加城鎮義務教育學位。“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建、改擴建幼兒園74所,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0%以上。新建和改擴建的公辦幼兒園均開設普惠性托班。在應開展課后服務的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全面開展課后服務或延時服務,豐富服務內容,落實經費保障,解決家長接送孩子后顧之憂。切實提升學校育人水平,持續規范校外培訓,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牽頭單位:市教體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優化休假制度。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在子女六周歲以前, 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等假期不得納入事假范疇。男方護理假可在女方產假期限內靈活休假;用人單位應對職工結婚登記、婚前醫學檢查、產檢時間給予保障。鼓勵用人單位允許適宜遠程辦公的子女3周歲內的職工,采取居家辦公和工位辦公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鼓勵用人單位允許職工合理利用上班時間接送子女上下學。(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
六、保障女性就業。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對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在其生育2年內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每人500—2400元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補助。(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加強監管執法,持續開展就業性別歧視約談工作,依法查處侵權行為。將拒絕性別歧視,依法保障女性在孕產期、哺乳期享受社會保險權益等情況納入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和企業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重要評價指標。對因歧視產后返崗女性受到行政處理或處罰的用人單位,依法實施失信懲戒。依法保障女性職工享受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待遇,定期開展女性職工生育權益保障檢查。(牽頭單位:市人社局、市婦聯、市總工會)
七、做實扶助關懷。將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作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重點對象,優先簽約、優先服務。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開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就醫綠色通道,設置提示標志,落實優先便利服務。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孤寡獨居對象,沒有法定監護人的,經本人同意,可以由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也可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監護人。(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八、強化宣傳引導。積極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對年輕人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的引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群組織優勢和各類新聞媒體作用,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開展人口基本國情和生育支持政策宣傳教育,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講好新時代和諧家庭、幸福生活故事,營造有利于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良好氛圍。全市每年至少打造1個重點報道和1個專題專欄。(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市委宣傳部)
九、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人口工作黨政一把手親自抓、 負總責,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安徽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滁州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等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充分發揮市委年度綜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壓緊壓實各方責任,確保各項生育支持政策落到實處。(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督查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