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清明”“五一”假期臨近,加之“滁州明湖草莓音樂節”即將舉辦,近期,我市人流量攀升,游客在滁州開展的消費活動隨之增多,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經營者及有關單位嚴格遵守價格相關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對全市相關經營者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堅持守法自覺。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對執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依法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二、依法明碼標價。各經營主體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做到公示的價格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示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不得散布漲價謠言;不得串通漲價、突擊漲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須如實標示,不得含糊標示。
三、禁止哄抬價格。各餐飲、住宿、旅游、交通、泊車等行業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價格政策規定,不得隨意漲價,禁止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務)價格。各旅游景區景點要規范經營行為,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各酒店賓館經營主體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不得進行價格欺詐。滁州市區巡游出租車,對使用電子支付方式付費的,計費金額按照巡游出租車計價器顯示金額據實結算;停車收費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設立停車收費公示牌,明示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及優惠政策等。
四、加強行業自律。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各行業經營者要按照提醒告誡要求,開展自查整改,規范價格行為,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監管,對經提醒告誡后仍未整改規范、群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理,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將予以公開曝光。廣大消費者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