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
王剛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耿宗傳同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馮波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副局長,免去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姚遠同志任市水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市企業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杭士玉同志市第二中學校長職務。
經研究決定:
王剛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耿宗傳同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馮波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副局長,免去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姚遠同志任市水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市企業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杭士玉同志市第二中學校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