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據悉,安徽省將建立全省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和數據庫,實現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同時,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機制,健全名錄公布體系。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
普查期間,將對我省范圍內已認定、登記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重點是對傳統村落古民居、大遺址、革命文物、工業遺產等進行調查登記。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通知要求,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質量控制,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嚴肅普查紀律,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因人為破壞、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記文物遭破壞、撤銷、滅失的情形,要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并及時將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大皖新聞記者 姚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