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滁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下列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出讓,出讓宗地范圍內原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現就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出讓宗地位置、規劃指標、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及出讓年限
第1號宗地位于豐樂大道與西澗路之間、天長路南側,宗地號:341102001012GB00195;
第2號宗地位于人民西路與永樂路交叉口西南側,宗地號:341103011007GB00075。
具體情況見下表(宗地詳細規劃指標及要求請見出讓文件)
二、競買人資格
以上宗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競買,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競買。可以單獨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
競買人有拖欠土地出讓金和違法用地正在查處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申請競買需要提供的資料
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供下列資料:1、競買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4、申請人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5、商業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6、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
四、接受競買報名時間(工作日)
申請人應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9日,到滁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領取本次公開出讓宗地的文件資料,并提出競買申請。
五、掛牌時間及地點
掛牌競價地點: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
掛牌競價時間:2024年1月19日上午9時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10時整止。
六、出讓成交價即為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稅由競得人另行繳納。本次公告出讓的2宗地設保留底價。第2號宗地特別要求:該地塊建設“滁州市立體園林綠色生態建筑(第四代住宅)示范項目”,依據《滁州市立體園林綠色生態建筑(第四代住宅)示范項目方案》,有關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如下:
(一)政策支持
1.建筑面積、容積率計算規定
(1)戶屬空中花園計算規定。戶屬空中花園面積應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小于兩個自然層且不小于6.2米,并至少有相連2條外側的邊不封閉,種植土厚度最薄處不應小于300mm,種植面積不應小于該花園總面積的50%,戶屬空中花園內對應的上層外墻面不應設置外窗,對應的本層外墻面,不應設置臥室外窗,相鄰上下層戶屬空中花園在水平投影范圍內不應重疊,滿足以上要求的戶屬空中花園不計入容積率。連接空中花園的客廳部分,層高超過一層部分按一層計容。
(2)空中共享平臺計算規定。空中共享平臺區域應為2層建筑高度且不小于6.2米,采光通風面的總長度不應小于共享平臺周長的 1/3,并應保持通透,滿足以上設計及使用功能要求不計入容積率。
(3)試點項目(含空中園林住宅和空中庭院住宅),其載人電梯、消防樓梯、室外連廊走廊等公用部分不計入容積率。每套住房的產權面積由專有面積和分攤面積組成,鑒于“第四代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借鑒其他省市經驗做法,空中園林住宅和空中庭院住宅項目的分攤部分可按銷售(產權)面積的20%設定分攤系數。
2.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面寬、日照、建筑退讓、建筑間距等規定
(1)建筑高度按規劃設計條件執行。
(2)試點項目的建筑密度按首層建筑主體基底面積標準計算,且符合規劃條件,不包含戶屬、共享空中花園部分。
(3)試點項目的空中花園綠化面積在滿足覆土不低于 300mm條件下,按30%折算計入綠地率和綠地面積,但地面綠地率應按《滁州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則》相關規定計算,且不得低于國家標準和規劃設計條件的要求。
(4)試點項目建筑面寬可不受《滁州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通則》的限制。
(5)試點項目的日照計算方式:建筑項目內部日照按照建筑外墻面主體測算(不含戶屬花園和共享平臺墻面),對項目周邊日照按照國家相關建筑日照技術標準執行。
(6)試點項目的建筑退讓按照建筑主體墻面計算,空中花園和戶屬庭院不得超過項目圍墻線。
(7)試點項目建筑間的防火間距應按照建筑最外邊緣計算,有戶屬空中花園的一側應算到花園最外邊緣,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版) 的相關規定執行。
(8)試點項目的建筑間距按照建筑主體墻面計算(不含戶屬花園和共享平臺墻面)。
(9)對試點建設第四代住宅項目的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的不計容部分,不計入規費。試點項目可申報國家綠色住宅項目,申報成功后按政策兌現。
(10)第四代住宅項目的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的不計容部分,不計入人防配建面積基數。
(11)試點項目的停車位配比,按項目計容面積配建。
(二)管理措施
為了保障城市森林花園住宅建筑良性有序發展,保障建設的質量和用戶體驗感,有關部門應加強城市森林花園住宅項目的施工、驗收、銷售、使用等全過程管理。
1.嚴格方案圖紙審查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按照相關政策支持內容審查規劃方案內容。園林主管部門按照《滁州市城市綠化條例》及我市有關文件要求,審查設計方案中的綠化設計相關內容。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城市森林花園住宅設計標準》 T/CECS855-202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2014(2018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 等建筑設計有關規定及我市有關文件要求,審查建筑設計內容。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嚴查違規建設行為
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審批方案進行建設,不得未批先建、不得私自改變圖紙內容進行建設,如違規建設,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3.嚴把項目驗收關口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規劃核實;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項目的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的實施情況納入單位工程同步驗收;園林主管部門應按要求對戶屬空中花園的綠地部分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4.加強銷售合同監管
開發建設單位須將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用途及相關義務納入房屋銷售合同,明確業主后期管理和維護義務,并取得購房業主承諾書,嚴禁業主私自改變用途,違法違規封閉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改變客廳挑高部分用途等,住建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開發建設單位銷售合同的監管。
5.加強物業服務管理
轄區物業主管部門要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戶屬空中花園、空中共享平臺的管理與服務,監督業主按照規范使用,保障城市森林花園住宅建筑正常運行。發現業主違規拆封,物業公司應立即阻止,如業主不聽,物業公司應立即向項目所在地街道辦報告。
屬地政府等有關部門,加大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的監管力度,對業主違規使用、封閉空中私家花園、改變綠化、改變空中共享平臺、改變客廳挑高部分用途等行為,經發現勸阻無效的,有關部門將案件移交屬地城管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七、移交的凈地條件:第1號宗地內地形高程、所有管線、桿線(電線、電纜、光纜等)、溝渠等以及宗地周邊供水、排水、供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均以成交時現狀為準,移交宗地后如競得人需要平整場地,遷移(或改線)管線、桿線(電線、電纜、光纜等)等,由競得人自行處理,所有費用均由競得人承擔。第2號宗地土方外運及電力桿線遷改工作由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移交宗地以實施后現狀為準。
八、本次出讓由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儲備中心具體承辦,并對本《公告》等出讓文件有解釋權。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
聯系電話:0550-3078766
聯 系 人:朱樹風、高田
郵政編碼:239000
網 址 :http://zrzyghj.chuzhou.gov.cn
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