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2023年11月20日A103版)
檢察為民辦實事
借助大數據 賦能司法救助
今年以來,明光市檢察院依托“府檢聯動”平臺,努力打破部門間數據壁壘,先后調取各類數據17萬余條,并以此搭建了司法救助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通過大數據的收集、碰撞和比對,全面篩查類案司法救助線索,辦成了一批司法救助類案,跑出了司法救助“加速度”。
從“被動救助”向“能動救助”轉變
今年7月,明光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將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線索移交至申訴控告部門。該案被害人汪某某系一名未成年人,且為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二級)。由于無自我防衛能力,2022年底,汪某某遭到了被告人陳某某的性侵。案發后,汪某某未獲得任何經濟賠償。汪某某的母親也是一名精神殘疾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靠汪某某父親收廢品,生活較為困難。控告申訴部門審查后認為,汪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遂提請滁州市檢察院對其聯合救助,共向其發放司法救助金3萬元。除此之外,控告申訴部門還積極聯系民政、街道辦事處等部門,對汪某某進行社會救助和幫扶。
鑒于該案可能并非個例,明光市檢察院遂通過大數據監督模型,對遭受各類不法侵害后不能及時得到民事賠償的困難家庭進行全面排查。今年以來,通過檢察業務數據與法院執行數據和相關行政部門掌握的特殊群體數據碰撞比對,共獲取司法救助初始線索63條,同比上升3倍。
從“個案救助”向“類案救助”轉變
2020年夏天,胡某某等51人受汪某雇請,到桃園采摘桃子。工作結束時,汪某未能及時支付勞務費13萬余元。胡某某等人多次催要,汪某卻一直拖而不付。后胡某某等人將案件起訴至明光市法院,并獲得判決支持,但案件卻一直執行未果。
明光市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通過大數據監督平臺,對民行部門支持起訴數據和法院執行終本數據比對、篩選時,發現了這一線索。經調查核實,胡某某等51人中有31人家庭經濟困難,無穩定收入來源,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明光市檢察院目前已對其中的23人開展了司法救助。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明光市檢察院十分注重梳理和分析案件背后的一般特征,聚焦人身被侵害、貧困農民工、未獲賠償等關鍵信息,先后前往民政、殘聯、市教體局等部門,調取持證殘疾人信息、低保和特困人員信息等各類數據4萬余條。利用大數據監督模型有針對性地開展碰撞、比對、分析,對初始線索開展核查,最終實現個案辦理到類案處理的跨越。今年以來,通過大數據監督模型篩查,已為符合條件的受害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3.5萬元。
從“單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轉變
為構建“多元救助”格局,明光市檢察院借助“府檢聯動”機制,不斷強化與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機制,助力國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效銜接。今年以來,先后與市殘聯、市民政、市婦聯等部門會簽了《關于深化開展“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工作的實施辦法》《關于加強殘疾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實施辦法》等,進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共享、共同幫扶、定期聯合回訪等機制,實現了救助線索的閉環管理和協同共治、輔助決策。
在對排查出的重點群體開展司法救助的同時,對有醫療、教育、撫養、贍養、就業、心理疏導等需求的,共向相關部門推送線索12條。辦案中,控告申訴部門同時積極排查相關行政機關是否第一時間給予受害人幫扶救助、法院是否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及相應的強制執行措施等,針對工作中發現的相關行政機關怠于履職,共制發檢察建議2份,督促其積極履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