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2023年10月11日3版)
滁州兩級法院堅持能動履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工作部署,構建“法院+商會”多元共治新模式,深化民營經濟領域糾紛源頭治理、多元化解。
發揮商會預防化解商事糾紛優勢,在全省率先實現轄區內縣級商調委全覆蓋,壓實法院指導職能,實現在商崇法與在法言商、法律規范與商業規則相結合的預防調處機制。2019年5月以來,通過商調委化解涉企糾紛8106件,實現商事糾紛不出商會。常態化開展“進企業、解愁盼、助紓困”活動,發布涉企法律風險提示白皮書、司法建議,發布保護中小投資者典型案例,引導企業規范行為。天長法院積極參與推動轄區內30強企業以及在16個民營企業集中的鄉鎮(街道)開展無訟企業(社區)建設,2021年以來,大量糾紛在企業園區得到預防化解,轄區人民法庭年均受案數下降10.8%。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與全國工商聯“總對總”工作部署,實現全部商會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對接法院調解平臺,將66名企業家、商(協)會負責人等專兼職調解員納入工商聯調解名冊,實行動態管理,切實發揮商會人才優勢、專業優勢和法院平臺優勢、保障優勢,實現商事糾紛商人解。2020年7月對接以來,調解涉企案件7523件,增加調解成功率。發揮專業調解優勢,不斷擴大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律師調解等對接范圍,與53家單位建立多元化解機制,通過“法院+社會”多元化解機制,將18607件糾紛實質性解決在前端。2021年,滁州法院一審民商事案件收案數十年來首次呈下降趨勢,2022年降幅為3.7%。
促進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業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意見》等20項配套制度,對涉企案件類型、平臺建設、程序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確保商會調解“有牌子、有隊伍、有場所、有制度、有檔案、有程序”。建立調解協議督促履行機制,經商會調解成功的案件,自動履行率超80%。通過集中授課、以案代訓等方式切實提升調解員業務能力。爭取市財政落實好商調委補助經費和調解員補貼經費,完善“以案定補”機制,鼓勵商會調解員以全面履行調解結果為目的,制定調解方案,提高實質解紛效果。
滁州法院將繼續確保“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實到位、生根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