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財政局、科學技術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稅務局,市直各有關單位,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滁州城市職業學院:
《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滁就業創業“六免六補六優化”政策》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滁州市委組織部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滁州市財政局
滁州市科學技術局
滁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國家稅務總局滁州市稅務局
2023年5月12日
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滁就業創業“六免六補六優化”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關于人才工作決策部署,根據《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筑夢江淮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發〔2022〕13 號),進一步營造“才聚皖東·樂業滁州”就業創業生態,促進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來滁就業創業,特制定“六免六補六優化”政策。
“六免”政策
1.免食宿交通費
對來滁參加政府部門組織招聘活動的高校畢業生、具有初級以上職稱和高級技能人才發生的食宿交通費用,予以實報實銷,原則上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免創業場地租金
高校畢業生在市雙創平臺創業的、以及領銜創業項目入駐的,免除3年30平方米以內場地租金。(市科學技術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免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利息
高校畢業生、具有初級以上職稱和高技能人才,申請創業擔保貸款50萬元以下的,在財政給予貼息的基礎上,借款人承擔的個人利息部分,再次給予等額補貼,期限3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相關金融機構按職責分工負責)
4.免費入住人才公寓
年齡在35周歲以下,在我市無自有住房的高校畢業生、具有初級以上職稱和高技能人才,在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3年內免費租住人才公寓或國有公司房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有關國有公司、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免費參加技能培訓
面向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本地在校高校學生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且有在滁就業創業意向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就業創業技能提升培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減免稅收
高校畢業生在滁創業的,符合政策規定的,按照規定享受國家標準上浮20%稅收減免。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獎勵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獲獎人可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至分紅或股權轉讓時依法繳納。(市稅務局牽頭,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補”政策
7.購房補貼
對在我市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年齡在35周歲以下,在列入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的,給予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購房款1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給予大專(含高職院校)畢業生購房款8%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對購買市屬國有企業或平臺開發的樓盤,符合以上條件的購房人員,鼓勵國有企業或平臺再給予優惠;以上補貼按3:3:2:2比例,分4年發放到位。以上享受補貼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或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除配偶外的該住房預告登記變更或產權轉移登記。對在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皖人社發〔2022〕13號文件規定執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8.租房補貼
對年齡在35周歲以下,無自有住房的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大專(高職院校)畢業生,在列入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分別按照每年1.5萬元、1萬元、0.5萬元給予補貼,期限3年。與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9.生活補貼
對年齡在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具有初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大專(高職院校)畢業生,在列入市重點產業領域工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以上,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生活補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就業補貼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小微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3000元/人一次性就業補貼;對本地應屆高校、中等職業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困難畢業生再給予一次性1500元/人求職創業補貼;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見習單位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補貼。給予中小微企業一次性1000元/人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民營企業招聘本科及以上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按企業實繳數的50%給予企業補貼,期限1年。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高校舉辦市內企業專場招聘會,組織50家以上企業或提供1000個以上崗位的,按每場5000元標準給予補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就業見習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創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在市級創新創業大賽上獲獎項目落地轉化的,給予10萬元補貼;在創業安徽大賽省級賽中獲獎項目落地轉化我市的,給予100萬元補貼。對留學生創業園內留學人員創新項目,根據項目規模給予10-20萬元資助;對具有國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人生活補貼。對入駐留學生創業園3年內創業成功的留學人員,按A、B、C三個等次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資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社會保險補貼
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或通過新就業形態方式就業,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每人每月350元職工養老保險補貼(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養老保險補貼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期限2年。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實際繳納部分給予等額補貼,期限1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政策
13.優化人才生態
支持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開設“冠名班”“訂單班”,給予企業4000元/人,最高20萬元一次性補貼。支持企業開展“名師帶高徒”活動,給予帶徒名師一次性2萬元補助。對引進的高校畢業生、技能型人才可憑相關證書在市內合法穩定住所或擬就業創業地城鎮,按照就近就地原則辦理入戶,其配偶、子女可隨遷,非我市戶籍子女就學,享受我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設立人才專項資金,營造愛才敬才用才濃厚氛圍,省級以上園區加大人才公寓等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持續加大投入力度,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將促進高校畢業生來滁留滁就業創業情況作為相關領域重要考核指標,畢業生留滁率納入對高校考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蘇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優化成長環境
對來滁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具有初級以上職稱和高級技能人才,經培育升級為《滁州市人才分類認定目錄》人才等級的和通過黨政干部儲備人才招引渠道進入事業單位的,分別按照相關規定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創業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所創辦的企業在初創期和成長期貸款政策按皖人社發〔2022〕13號文件規定執行。支持市內企業與“雙一流”高校在校生簽訂來滁就業“信用合同”,給予學生學費、生活補助,按企業補助的50%對企業進行補貼。(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優化技能提升
將有培訓需求的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有在滁就業意向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技能提升培訓范圍;支持鼓勵民營企業技術人員主要按照貢獻和實績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同時開辟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入選省江淮杰出工匠、省技術能手以及獲得省技能大獎的,按省補金額的50%進行配套;對入選國家級的,按省級標準等額獎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優化平臺建設
強化校地合作,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創業驛站”,給予5萬元建站經費。鼓勵高校新建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給予每個基地120萬元建設經費。經認定的民營孵化機構,3年內成功孵化大學生創辦企業的,按每戶每年5000元標準發放補貼。對符合集聚10家以上留學回國畢業生創辦企業且提供不少于5000平方米孵化場地等條件的新建省級留學生創業園,給予200萬元資助。認定為省級示范性公共實訓基地的給予3000萬元補助;認定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給予300至700萬元補助;認定為省級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給予200萬元補助;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分別給予20萬元補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優化崗位招錄
建立學科專業畢業生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促進就業創業與招生計劃安排、專業結構調整、人才培養方案有效聯動。國有企業社會招聘人員中應屆畢業生的比例不低于50%。大力支持村(社區)“兩委”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開發社會工作者、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司法輔助等適合大學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近就地就業。用足用活“三支一扶”“基層特崗”等政策,鼓勵大學生及時就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優化博士后專項
積極爭取與全國“雙一流”高校聯合建設博士實習實踐基地,對來滁實習或科研攻關的博士,給予不低于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補貼。對入選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的按每人每年30萬元給予資助,期限2年。新設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按30萬元、15萬元標準給予建站資助。企業全職在站博士后生活補助提高到16萬元,出站博士后留滁在企業工作的給予20萬元津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涉及的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與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實施;各縣(市、區)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