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包增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實施以來,瑯琊警方不斷加強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和危害網絡秩序的突出違法犯罪活動力度,以實際行動守護群眾“錢袋子”,并于近日開出我市首例反電詐行政罰單。
近日,瑯琊區豐樂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入戶走訪中發現,轄區一家網絡公司可能存在非法經營行為。瑯琊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對外稱從事網絡營銷、品牌推廣等,但實際卻在網絡上非法買賣互聯網賬號,用于充當流量“水軍”,從事微博刷量跟帖、發廣告等活動,獲取暴利。
隨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豐樂派出所對該公司法人張某某、實際操作人張某依法作出行政處罰1000元和800元決定。該起案件也是我市首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
公安部門提示,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等,皆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