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經研究決定:
丁成賀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
楊超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大英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楊璐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雷官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王躍進同志任縣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張春暉同志的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掛職)職務;
黃俊同志的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黃國宏同志的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長職務;
朱震同志的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孫鳳權同志的縣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