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選聘聽證員的公告
為推進檢察聽證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公平正義,根據《人民檢察院聽證員庫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安徽省檢察機關聽證工作指引》等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聘聽證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本次公開選聘聽證員60名。
二、選聘條件
(一)聽證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二十三周歲的中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入選:
1.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調解能力,以及較為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的;
2.精通環境資源、食品藥品、財稅審計、安全生產、網絡信息、文物保護等專業業務,熟悉行業情況,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聽證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三、聽證員的職責及履職保障
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條件的案件,組織召開聽證會,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案件處理等問題聽取聽證員和其他參加人的意見。聽證員參加聽證活動,依法享有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保障等權利;同時,聽證員應當忠實履行聽證義務,客觀公正地發表意見,保守案件秘密。
四、選聘方式
(一)個人報名。符合選聘條件的個人,可自愿向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報名。
(二)單位推薦。國家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均可向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推薦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
(三)主動邀請。根據工作需要,主動邀請符合聽證員資質條件的人員。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在滁州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滁州檢察微信公眾號發布聽證員選聘公告。
(二)接受推薦及報名(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5日)。組織推薦或個人報名時,需分別提交《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人選推薦表》或《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人選報名表》(見附件),并附被推薦人員或報名人員的近期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居民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各1份。
報名材料通過掛號信或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至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地址附后)。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及考察(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31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按照選聘條件的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通過的人員組織考察。
(四)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考察結束后,綜合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背景、工作經歷等情況,確定聽證員擬聘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聽證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五)正式聘任和頒證(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30日)。根據公示情況,作出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聽證員聘任決定,頒發聘書,選聘名單向社會公布。
聯系人:紀丹
聯系電話:0550-3219150
聯系地址:滁州市南譙區會峰東路105號滁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
郵政編碼:239000
滁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