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滁州市市級社會組織2021年度檢查結果的通報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關于開展市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2021年度檢查的通知》(滁社管〔2022〕1號)的要求,我局對市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含慈善組織)進行了2021年度檢查。現將年檢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本級2021年度應參加年檢281家,完成年檢263家,未參檢或未完成年檢18家(包括材料退回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補正的),參檢率93.6%。
從年檢的情況看,大部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對年檢工作比較重視,能嚴格按照年檢工作文件要求,及時填報年檢報告書,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工作;能按照各自章程積極開展各項活動,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
二、存在問題
年檢中發現個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存在以下方面問題:
●長期不開展業務活動,未發揮社會團體、辦非企業單位的作用;
●未按規定時限內完成年檢,部分“僵尸”組織多年不年檢;
●未及時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應建未建黨組織,部分社會組織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使用和票據不規范,財務報表與實際不一致,現有凈資產低于相關規定標準。
三、下一步工作
我們將對一年不按規定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進行通報、警告,對連續兩次不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社會團體,依法予以警告、責令停止活動、撤銷登記等行政處罰。各相關社會組織要在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指導下按時完成整改或注銷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對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年檢的社會組織將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滁州市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