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通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滁州市委、市政府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虛假宣傳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現就強化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等經營主體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發布含有導向問題、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嚴禁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進行商業炒作發布虛假違法廣告。
二、媒體單位、經營性網站、企業微信公眾號、直播間等各類媒介發布廣告,必須依法規范廣告經營行為,切實履行好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和信息公示責任,加強對入網銷售防控商品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查驗、登記;禁止將不符合疫情管控相關要求信息進行發布。
三、嚴禁發布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四、鼓勵廣告協會、各類媒體、廣告公司等企事業單位依法合規發布疫情防控公益廣告。
五、鼓勵廣大市民通過12315等渠道,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反映涉嫌違法廣告線索,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各類虛假違法廣告。
特此通告
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