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4日從安徽省財政廳獲悉,近日,省財政下達2021年教育督導評價獎勵補助資金12767萬元,對合肥、亳州、宿州、蚌埠等15個市在市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專項教育督導評估、智慧學校建設、中職辦學條件達標、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等五個方面予以獎勵補助。
這是省財政首次設立教育督導評價獎勵補助資金,進一步強化教育督導結果運用,建立以工作績效為導向的資金分配獎勵激勵機制,推動全省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
為規范資金管理,經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同意,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安徽省教育督導評價獎勵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以省級統籌、突出重點、講求績效、規范透明為原則,補助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包括教育督導獎勵占50%,省政府教育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占50%。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縣(市、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等教育事業發展。(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