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績、政跡與政疾,雖一字之差,卻內涵各異。所謂“政績”,不言而喻,就是一段時期我們取得的工作成績,凝聚于推動單位工作發展的過程之中,表現為各項工作的實質性完成或預期目標的實現。所謂“政跡”,字面理解,就是工作時留下的痕跡。大凡為政者,都希望多做工作、多出政績、多留政跡。而“政疾”,顧名思義,就是為政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會對事業發展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害。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分清政績、政跡與政疾的區別,力避政績、政跡與政疾的誤區,顯得至關重要。
要多創政績。對待政績的心態決定干工作的姿態。如果心浮氣躁,抱著急功近利的心態去干工作,就可能走到追求“虛假政績”、“數字政績”的偏路上去。只有以平和的心態去看待政績,才能自覺把當前工作放到長遠發展中去思考,把近期目標放到為實現長期目標創造有利條件中去謀劃,多干一些為基層打基礎、謀長遠的“基礎工程”,少干一些華而不實、中看不中用的“泡沫工程”,多干一些為民謀幸福、促發展的“民生工程”,少干一些為個人的“面子工程”,多干一些為群眾解難幫困、雪中送炭的“暖心工程”,少干一些為個人沽名釣譽、錦上添花的“形象工程”,為事業未來發展留下廣闊的空間,為提高群眾生活水平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留點政跡。創“政績”才能留“政跡”,為政者留下什么樣的政跡,取決于政績的含金量、群眾的認可度。有的領導干部熱衷于轟轟烈烈的表面文章,把形象工程、盆景工程視為值得驕傲的政績,把追求形式上的“痕跡管理”奉為圭臬,這樣的“政跡”一時間看起來熱熱鬧鬧,實際上搞得基層干部苦不堪言,老百姓也不認賬。為官從政者要想真正在群眾心目中留下好名聲,留下永不磨滅的政跡,就要防止把“痕跡”當作政績,而要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實實在在干事創業,切切實實擔當作為,全心全意為百姓謀利益,拿出過硬的工作實績,這樣的“政跡”才是我們的為政之要、成事之本。
要避免政疾。“疾”者,病也。實際工作中,因政績觀的“病變”而誘發“政疾”并非個別現象。有的領導干部在創造“政績”過程中,不從實際出發,不講對群眾負責,專門揣摩領導意圖,竭盡所能拍馬媚上。有的為官理政動機不純,搞急功近利,投機取巧,把“捏造政績”作為撈取政治資本的籌碼,謀私謀官的手段。有的甚至不惜“殺雞取卵”搞破壞性開發,以致給后任留下包袱,自己則在群眾中留下罵名。這種“變味政績”的背后,給當地埋下諸多隱憂。表面上經濟數據一片“繁榮”,實則卻是“體弱虛胖”,甚至造成“政績爛尾”,糟蹋地方財力物力資源,為繼任者留下“政疾”,甚至是“頑疾”,阻礙今后的建設發展。不讓政績變成“政疾”,就要增強干部為民初心,徹底扭轉干部政績觀,營造干實事、謀長遠、利人民的理政氛圍。同時,還要用科學的方法評價政績,使那些把“政疾”當政績,企圖撈取政治資本、為升遷鋪路的人沒有機會、沒有市場,進而激發真心干事者踏實干事、多出政績。
“四面湖山歸眼底,萬家憂樂到心頭”。只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忘初心,心懷民生,造福百姓,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百姓自會從中看出清廉與政績,讀出胸襟與情懷,留給后人的就必然是敬仰與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