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作為一名創城志愿者,參加了一次街頭“撿煙頭”的活動。筆者發現,煙頭撿過之后不到二十分鐘,原先撿過的地方又煙頭“重現”。筆者曾勸一位吸煙的三輪車夫不要亂扔煙頭,不想對方回應一句“我不扔,你哪有煙頭撿啊?”此時,筆者在為這名三輪車夫對待亂扔煙頭的冷漠言辭深感悲哀的同時,不禁也陷入了沉思:煙頭僅靠“撿”就夠了嗎?
眼下,各地不少城市正在積極創建文明城市,通過政府部門的宣傳、引導,許多市民能夠養成文明的良好習慣,不但廣大市民的自身文明、素養和公德心得到了全面提升,而且城市的整體文明程度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廣大市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到創城活動之中,用文明行為踐行創城成果。
但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也有少數市民不僅不積極參與到文明城市的創建中,反而做了一些與文明創建格格不入的不文明行為,不但給自己“抹了黑”,而且也給城市“增了灰”。
就拿丟煙頭來說吧!現如今,很多公共場所都設有“嚴禁吸煙”等標志,或設有“吸煙室”、“吸煙區”。但一些吸煙“愛好者”往往視而不見,我行我素,喜歡“任性”吸煙,想吸就吸,想在哪里吸就在哪里吸,且吸完煙之后,不是把煙頭熄滅扔進垃圾箱里,而是隨手扔于地面上。有的煙民甚至調侃衛生保潔員“我不扔,你哪有這份工作”。創城意識如此淡薄,哪有文明、素養、公德心可言?
因此,筆者以為,煙頭僅靠“撿”還是遠遠不夠的。一方面,政府部門還需加大創城的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妨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和網絡平臺,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和教育,引導廣大市民從身邊的小事做起,養成文明的好習慣,為創城做出一份應盡的貢獻。另一方面,要制定相應的管理機制,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對那些在創城活動中講文明、有素養、守公德的市民要給予物質和精神層面的獎勵和表揚,而對那些給創城“抹黑”、“增灰”的不文明行為要給予一定的處罰,包括經濟上的處罰,比如亂扔煙頭者,既可以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又可以通過讓其“撿一天煙頭”的方式進行懲戒,從而使廣大吸煙者能在小小的“懲戒”中懂得創城的重要性,明了個人文明行為的重要性。如此,創城志愿者“我撿你扔”的不和諧畫面才會越來越少,創城的效果才能顯而易見。
總之,一句話,煙頭僅靠“撿”還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