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民湯先生稱其朋友欠錢不還,將朋友告上法院后,法院判決歸還利息和本金,但面對判決,其朋友仍拒不歸還欠款,湯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湯先生稱,朋友還有兩個月就退休了,其公積金賬戶里有幾萬元余額,足夠歸還本金和利息。“我就是想問下,法院能不能凍結他的公積金賬戶,用里面的余額來償還本金和利息。”湯先生說。
欠債不還
可否凍結欠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幾年前,湯先生一個朋友找到他,稱做生意需要,希望能借5 萬元錢。考慮到兩人關系不錯,湯先生就把5 萬元借給了朋友,雙方約定了利息,并打了借條。
一晃幾年過去了,朋友跑到外地發展,也不提還錢的事。事情發展到后來,湯先生的電話和短信他也不接和回復了。2015 年3 月份,湯先生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朋友歸還本金和利息。不料,法院判決生效后,朋友仍不履行還款義務,2016 年1 月,湯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湯先生說,朋友原來在一單位上班,有住房公積金,他去查了下,朋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里還有7 萬多元。“他再過兩個多月就退休了,這筆錢足夠還我利息和本金了。”湯先生說,他上網查了下,其他地方有法院為了懲治“老賴”,凍結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先例,于是他向法院提供了此信息,希望能凍結朋友的公積金賬戶。一段時間后,法院給湯先生回復,由于沒有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依據,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認為法院不能凍結朋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有些地方能凍結‘老賴’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怎么我們明光就不行了呢?”湯先生說。
部門回復
沒有政策條款依據且有爭議
“目前我們沒有政策或者文件,規定法院可以凍結公民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告訴滁州網記者,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依法依規辦事,對于湯先生這個問題,他們暫時還不好回復。
記者隨后致電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國內確實有些城市出臺一些地方文件,給法院凍結“老賴”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賬戶提供了依據,但是由此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因為住房公積金是一種住房保障形式,其目的是改善職工住房條件,提高居住水平,屬于住房保障的范疇,是國家強制推行的,具有法定性和基本保障性。另外公積金使用有嚴格的限制,法院如果對公民個人的住房公積金予以凍結,不少人認為不妥。
“目前我市沒有相關政策和文件支持法院凍結‘老賴’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市中院相關工作人員稱,我市還沒有法院凍結公民住房公積金的先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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