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同仁中學發生墻體倒塌事故追責有了最新進展,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兩名工作人員一審被法院判處相應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淮北市同仁中學發生墻體倒塌事故,造成5名學生死亡,4名學生受傷。由此牽出淮北市相山區教育局原副局長閆振紅及該局民辦教育辦公室原負責人王森瀆職案。近日,經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相山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4年6個月與3年6個月。
同仁中學圍墻倒塌事故發生后,淮北市檢察院反瀆部門調查發現,同仁中學系民辦學校,由淮北市相山區教育局負責管理、監督、檢查。該局對轄區內的教育機構劃分片區,建立了領導班子包保責任制。2012年以來,被告人閆振紅一直分管淮北市相山區民教辦并作為同仁中學的包保責任人,負責同仁中學的監督管理工作。被告人王森自2008年2月開始擔任民教辦負責人,負責轄區內民教辦教育機構的審批,及協助教育局其他科室對轄區內的民辦教育機構進行管理。
在事故發生前,由閆振紅帶隊、王森作為檢查工作主要執行者,多次對同仁中學開展安全專項檢查、年檢和日常檢查。
但閆振紅、王森在檢查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沒有及時發現校園安全隱患,未能有效避免圍墻倒塌事故的發生,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影響惡劣。兩人行為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被依法追究責任。
記者了解到,一審判決后,閆振紅及王森均提起上訴。
本報淮北(安徽)1月11日電 記者 范天嬌 通訊員 韓露
原標題:安徽淮北同仁中學圍墻倒塌致5學生死亡 兩官員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