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滁州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接到消費者王某投訴,稱其在開發區的某土鍋餐館就餐時,被經營者強行收取了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費用,請工商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接訴后,開發區分局立即進行調查,經核實,該經營戶在消費者就餐時未向消費者提醒,店內沒有懸掛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費的告示,也沒有提供可供消費者選擇的免費餐具,結賬時強制向每位前來吃飯的顧客收取1元的消毒餐具費。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該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對該經營戶進行檢查,發現其涉嫌從事有償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違法經營行為。經批準,予以立案查處。針對當事人的違法經營行為和情節,開發區工商分局責令其對有償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行為進行改正,并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和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根據《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餐飲服務業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消毒餐具、確保消費者健康安全是其法定義務,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向消費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費用均屬違法經營行為。為此,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了《關于叫停餐飲服務企業有償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告》,明令禁止向消費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費用。
原標題:滁州:有償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 小餐館遭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