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養老保險中心副調研員兼職藝術學校校長、副主任科員兼職律師、市科協副主席經商辦企業……蚌埠市紀委日前通報五起違規兼職取酬及經商辦企業等典型案件。相關人員不僅受到黨紀處分,違紀款也上繳國庫。
●蚌埠市人社局養老保險中心副調研員杭獻如違規兼職取酬問題。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杭獻如違規受聘擔任蚌埠某藝術學校校長,每月從該校領取3000元薪酬。兼職期間,杭獻如從養老保險中心正常領取工資。2015年12月21日,蚌埠市紀委給予杭獻如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8.4萬元上繳國庫。
●蚌埠龍子湖區人社局副主任科員喬烈武違規兼職問題。 2005年5月喬烈武通過公開招聘被龍子湖區錄用為工作人員后,繼續私自從事律師執業。2013年8月,喬烈武在某律師事務所注冊為專職律師。 2015年12月21日,龍子湖區紀委給予喬烈武黨內警告處分,追繳違規所得30120元上繳國庫;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龍子湖區人社局局長王宗寶予以誡勉談話。蚌埠市司法局已報省司法廳撤銷喬烈武律師執業行政許可。
●蚌埠電大五河工作站黨支部書記王澮中違規兼職取酬問題。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王澮中在五河縣某招商引資企業幫辦工作,并領取工資。 2015年12月3日,五河縣紀委給予王澮中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5.8萬元上繳國庫。
●蚌埠龍子湖區政協社會與法制工委主任喬治業經商辦企業問題。 2010年11月,喬治業用其子名義注冊成立蚌埠市安惠菜源果蔬農民專業合作社,本人實際運作該企業,并未向組織報告。 2015年12月21日,龍子湖區紀委給予喬治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龍子湖區人大副主任朱宏為謀取高額利息,在明知喬治業借款用于企業經營的情況下仍借款給該企業,且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造成不良影響,蚌埠市紀委給予朱宏黨內警告處分。
●蚌埠市科協副主席常先波經商辦企業問題。 2010年6月,常先波和其妻徐云出資成立某機電制造有限公司,且沒有向組織報告。 2015年12月21日,蚌埠市紀委給予常先波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