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訊省食藥監局日前發布今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稱,近期在抽檢的13類食品124批次樣品中,發現3批次樣品不合格,涉及生魚、姜糖片和白酒。
本次抽檢的品種中,水產品及水產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酒類各有1批次樣品不合格。分別是巢湖經濟開發區今之惠超市紫金華府店經銷的生魚(淡水魚),被檢出了孔雀石綠;合肥市果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姜糖片(生產日期/批號:2015/8/21)二氧化硫超標;安徽皖寶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徽鴻白酒(460ml/瓶,46%vol,生產日期/批號:2014-12-11)被檢出氰化物超標。
省食藥監局專家指出,孔雀石綠是人工合成的有機化合物,在水產養殖中曾被廣泛用作消毒、殺菌。但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產物具有高毒性、高殘留等副作用。2002年,我國將孔雀石綠列入食用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禁止使用。 而二氧化硫在食品中不僅有防腐的作用,還可用來為食品漂白。長期小劑量攝入過量的二氧化硫,經口攝入會引起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氰化物則是有毒有害物質,白酒氰化物含量標準是小于等于8毫克/升。但皖寶酒業被檢產品氰化物含量是17.6毫克/升。氰化物輕度中毒者會出現嘔吐、腹瀉等癥狀,重則呼吸困難甚至死亡。
目前,省食藥監局已將不合格產品的具體信息公示在其官方網站上。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合肥、阜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按照《食品安全法》,責令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對相關生產經營者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省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記者 劉旸